2024年8月21日发(作者:)
三合一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在设有班组或者仓库的车间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在设有班组或者仓
库的车间建筑物内,已经设置员工集体学生宿舍的,应当限期逐步解决。对于暂时确有困
难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经公安消防政府机构批准后,可以继续使用。”
“三合一”场所的含义
“三合一”场所是指由住宿与生产、仓储、经营一种某一或一种以上使用功能违章混
合设置在同一空间内的建筑。
该同一建筑空间可以是一公共建筑分立建筑或一建筑中的一部分,且住宿与其他使用
功能之间未设置有效的防护分隔。
“三合一”场所的分类
用于家庭作坊产品销售和经营活动的“三合一”场所按照分类标准的不同有多种类型。
1、按照风格化分为三类:
①成片开发的商场(市场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成片开发的招商城、商业城中,
在经营娱乐、加工场所内设有员工集体宿舍且未采取必要消防安全分隔的商铺、商业用房。
②成线设置的门面房两大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在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连片
(三户以上)建设的既用于描述经营、加工、仓储,又有员工集体住宿的且仍未采取必要防
火分隔却未的商铺。
③零星建造的经营、加工、仓储类“三合一”场所。是指沿城市(城郊)街道两边或
在建筑安装、住宅小区但仅零星建造的既用于经营,又有员工住宿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
的场所。
2、按照使用性质分为两大类:
①家庭作坊式“三合一”场所。是指将员工集体住宿场所与小型生产加工、修理或物
品可燃仓库混合设置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住宅建筑。
②商业类“三合一”场所。
是指将商业经营与员工集体住宿混用且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的民用建筑,包含在住宅
建筑内进行商业经营活动或在商业经营用房内同时容留人员住宿两种情况。
③餐饮娱乐类“三合一”场所。是指员工集体住宿场所设置在餐饮及娱乐场所内,且
未采取必要的防火分隔的古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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