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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机关事

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公布日期】2012.03.15

• 【字 号】

• 【施行日期】2012.03.1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

技术工人职业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委、办、厅、局,各中央驻滇单位:

为了培养和提高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素质,在全省事业建设中做出更大

贡献,根据《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暂行办法》(云劳社

发〔2008〕14号)精神,现就201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培训、

鉴定和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一)资格申报:3月至4月。

(二)培训和鉴定:5月至7月。

(三)综合评审:8月至9月。

(四)核发证书:10月至11月。

请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部门、中央驻滇单位按照以上进度安

排,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年度各项机关事业单位工考

工作。

二、认真组织好本年度机关工考工作

(一)工作计划备案

各地2012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在5月底前报送省工考办备案。各项培

训、鉴定计划应在开班前10日内上报省工考办审核,经核准后,试题由省工考办

从国家题库中抽取,并于鉴定前7日内发送。

(二)资格申报

1.《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暂行办法》已就申报条

件进行了明确界定。请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各部门、中央驻滇单位

认真组织报名工作,按照《暂行办法》的要求严格做好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

或持证年限达不到申报条件要求的,不得擅自提前安排培训鉴定。

2.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要求,机关事业单位技师

实行总体比例和职数调控。至2009年底,全省5%的技师职数已全部下达。2012年

度各州市技师推荐名额将按照实际退休人数,实行“退一补一”。请严格依据本年

度技师空缺职数,按1:1推荐人员参加技师职业资格培训。确因技术工人编制数

和实际人数发生变动,使技师职数不足5%,需调整的州市或省属部门、中央驻滇

单位,应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上报书面报告,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

关职能处室审核并下达职数后方能开展推荐工作。各地技师培训鉴定方案和计划,

须报省工考办核准。凡不具备资格条件的培训鉴定机构,不得承担技师相关培训鉴

定工作。

(三)资格审核

各州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省属部门、中央驻滇单位要认真做好资格

审核工作。须对照机关工考信息系统录入的相关数据,重点就工作年限、持证情

况、申报工种名称、单位考核意见等进行审核。凡机关工考信息系统未录入,或数

据不符的,资格审核不予通过。

(四)培训鉴定质量督导

各单位应重视机关事业单位高技能人才培养,对参加职业资格定级、晋升的技

术工人要给予学习时间和经费保障。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机关事

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机构的质量督导,对承担具体培训和鉴定工作的

机构,应定期组织评估,合格机构名单应报送省工考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要抓

好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机关工考工作特点,组织《职业素养与实务》等专

项课程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各工种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课时不得少于

200课时。要健全完善现场质量督导制度,重点对教材使用、培训课时、鉴定程序

等进行监督巡查,现场质量督导率应达到90%以上。对培训鉴定机构擅自降低标

准、缩减课时、超范围组织培训鉴定等,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

(五)评审要求

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评审委员会的指导,严格按照

《暂行办法》规定认真组织评审工作。各州市评审计划及报告应及时报送省工考办

核准备案。评审表格要求填写规范、材料齐全(评审汇总电子表dbf、excel格式

和书面表格各一份,个人申报表一份)、报送及时。2012年省工考办组织评审时

间为8月、9月,请各州市工考办严格遵守工作进度安排,组织好相关材料、表格

的填写和审核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向省工考办提交评审材料。逾期报送或材料

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安排评审。

(六)技师聘用

技师的职务聘任、管理、待遇等,仍根据《云南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

人技师职务聘任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劳社发〔2006〕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完善全省工考信息系统基础数据

为加强全省工考工作管理,推进机关工考信息化进程,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已

完成了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通过构建全省工考

信息系统应用平台,开展单位和个人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应用开发,实现了全省机关

事业单位及所属技术工人职业资格信息的实时查询和统计。今后技师职数调控等,

也将以信息系统实际数据作为决策依据。同时,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

借助工考信息系统,认真研究本地本部门技术工人队伍状况,完成分析报告。

为保证全省工考数据的实时更新和信息准确,请各州市工考部门结合自身实

际,确定专人于4月1日至6月31日期间负责组织本地区数据采集、更新和维护

工作。

省工考办联系电话:************,传真:************。

附件: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申报表(网页下载:

/?InfoId=d1295f90d06f4206877f4bbf6d91ee76 )(略)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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